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24年4月15日至6月3日,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4年8月21日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委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2024年8月22日、9月4日、9月30日、11月8日、12月3日及2025年1月15日,先后六次召开党委会认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任务分工、听取工作进展、解决有关问题,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变为改进工作能力、提高监管水平的强大动力,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全力推进,狠抓落实,不折不扣做好各项整改工作。
二是统筹安排,全力推进。为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市国资委党委2024年8月26日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沧国资发〔2024〕68号)及《整改台账》,逐一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领导班子2024年10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分析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建章立制,确保成效。市国资委党委坚持将整改问题与整改类似问题相结合、与分析查找原因相结合、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紧盯国资监管政策落实、体制机制建立、债务风险管控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排查梳理,抓好政策落实,提高监管效能。同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办法10余项,涉及投资监管、考核分配、财务监督、风险防控等国资监管重点领域,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开展工作,筑牢监管堤坝,推动反馈问题在根源上得到解决。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共识。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党委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迅速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领会把握,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带头全面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是坚持高位推动。党委书记六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分工和措施,听取整改工作进展,部署巡察整改事宜,查找原因、分析根源,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突出标本兼治。党委书记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推进标本兼治,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推动国资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巡察“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到位方面
1.关于“巡察反馈的‘下属11个企业基层党组织多年没有换届’”问题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指导,组织市国资委党委系统企业开展排查,指导3个党支部完成了换届。二是举一反三,强化源头治理,针对存在问题,2024年3月23日和9月23日-27日分别组织开展了党务工作者和党组织书记培训,切实提升党务工作者的综合能力和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2.关于“巡察反馈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
市国资委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档案管理,对原沧州粮食储备库、沧州人才咨询服务中心、沧州体育产业服务中心、沧州市测绘院、沧州水利工程处等企业应转未转的人员档案进行了梳理,并根据企业划转实际,对档案进行了移交。
3.关于“粮食购销系统专项巡察反馈的‘对党风廉政建设缺乏系统安排’”问题
一是2024年5月20日市国资委党委制定了《关于印发〈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的通知》(沧国资发〔2024〕38号),形成了市国资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二是2024年5月15日和9月3日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走深走实。
(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4.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必须坚定不移保障安全发展,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第一议题制度,研究安全生产的党委会、研判会等会议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传达中央、省、市的安全生产重要会议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二是2024年9月29日印发了《沧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沧国资字〔2024〕110号),督导监管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前已对各监管企业进行了2024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评定交发集团、建投集团、大运河集团、港口集团为2024年市国资委系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024年市国资委系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5.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了《中共沧州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委员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沧国资发〔2024〕75号),严格执行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巡察反馈意见后召开党委会,都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二是规范会议召开,严格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国资委会议规则》(沧国资发〔2023〕83号)要求,分别召开党委会、主任办公会、专题会。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市国资委系统第三季度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情况纳入党委会研究,明确要围绕重点风险点,指导监管企业定期排查,积极掌握舆论主动权。二是组织系统市属国有企业围绕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梳理问题18项,制定整改措施20条,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三)履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职责有欠缺方面
7.关于“督导企业增加科研投入、推动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用力不足”问题
一是鼓励监管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出台《监管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计分细则》,在年度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将科技研发与创新投入视同利润加回。二是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用,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8.9%用于支持监管企业研发项目。三是加强科技研发督导,2025年1月10日,市国资委召开监管企业研发费用填报培训会议,调度企业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推动各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2024年监管企业研发经费投入2948万元,同比增长481.5%,实施科研项目261项。2024年以来,监管企业共完成科技研发98项,取得发明专利10项,实用专利33项,软著45项。交发集团深入推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已成立沧州交发陆达毓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农业农科院研发成果进行市场化转化;沧州建投促进企业与创新主体深度合作,与西安交通大学开展项目合作洽谈;渤投集团与河北工业大学成立合资公司,推动燕赵绿色化工实验室的建设。
(四)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存在不足方面
8.关于“指导县(市、区)国企三年改革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2024年3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沧州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3—2025年)工作措施》后,市国资委立即召开了全市动员会,各县(市、区)分别制定了国有企业改革提升行动落实措施和台账,2024年6月、9月、11月分别召开了调度会。二是2024年8月向各县(市、区)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进行“回头看”,加快完成改革的既定任务。三是重点督导泊头、献县,要求尽快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和公司制改革。目前两县(市)已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和公司制改革。
9.关于“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不到位”问题
一是落实《沧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沧国资字〔2023〕168号),加快推动我市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促进国有资本向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二是落实《沧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业目录(2024版)》(沧国资字〔2024〕60号),将市属国有企业明确划分为城市运营、港口建设、城市更新、大运河文旅、粮食产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六大板块与功能定位,二级及以下子公司在不突破上级主业目录的前提下,依次制定本单位的核心业务、培育业务,标注存量非主业,并对应国民经济行业细分到小类,报市国资委备案。三是落实《沧州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关于完善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沧国资字〔2024〕35号),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督促监管企业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推动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的议事清单落实到位。四是组织监管企业对子公司党建情况进行回头看,指导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符合成立党支部条件的,立即成立,暂时达不到党支部成立条件的,结合企业实际,加强现有党员管理。
(五)对监管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方面
10.关于“监管体系不够健全”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2024年开展监管企业风险管控和内控体系建设专项检查,对照检查情况,向监管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建立整改台账,要求监管企业限期。沧州建投已完善内控体系考核机制,沧州粮食集团已制定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二是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管企业相关工作的通知》(沧国资字〔2024〕139号),按照“一企一策 分类治理”的原则,督促企业及各级子公司建立债务风险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化解企业重大债务风险。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将监管企业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约束性加减分因素,引导企业主动防控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11.关于“对企业投资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根据《沧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沧政办字〔2023〕101号),督导监管企业制定了2024年度投资计划,已对其审核备案。二是开展了投资后评价工作,对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进行全覆盖。按照“防风险、保收益、促发展”的目标,逐一梳理2021-2023年间批复实施的权益类投资项目,对其资产、损益、分红等指标统计分析,在项目实施进展、生产经营管理、重大风险防控等方面逐项排查,客观评价投资成效,落实考核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决策水平。截至目前,已对47项低效投资实施精准压减或整合,包括注销法人26户、整合子企业11户、退出参股10户,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增强。
12.关于“对企业维稳工作督导力度不够大”问题
一是强化对监管企业维稳工作的督导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对领导包联分工进行了调整。二是梳理监管企业农民工欠薪问题,建立台账及时做好更新,摸清底数督促企业做好落实,2024年全年,市国资委系统共处理欠薪问题861件,合计帮助5554名农民工追回工资约12223.64万元。三是组织监管企业分别于2024年5月23日和6月5日召开了信访工作调度会,开展了信访工作法治化培训,并转发了通用文书模版、依法依规路线图和法治化工作指南等学习资料。
(六)对监管企业绩效考核机制不科学方面
13.关于“河北沧发集团承担诸多城市更新项目,投入大收益周期长,对此类企业考核指标缺乏针对性”问题
一是完善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计分细则,出台《监管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计分细则》(沧国资字〔2024〕112号)和《监管企业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分值及计分细则》(沧国资字〔2024〕113号),河北沧发集团已经推行工资总额预算周期制管理。二是市国资委严格审核监管企业目标值专项任务清单及额度,商二类监管企业中申报2024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建议值时,专项任务目标建议值由监管企业提供政府下达专项任务的文件、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任务具体额度由监管企业提供专项工程预算。
(七)引进、服务央企用力不足方面
14.关于“与央企联络力度不够大”问题
一是已赴京拜访央企二三级子公司10次,协调中自控、北京天瑞星在疏解中遇到的难题,搜集了解龙源电力、中国设计等疏解外迁信息。二是每月均组织召开全市引进央企二三级子公司会议,研究制定了《沧州引进央企专项考核办法(试行)》。三是梳理了132家央企简介和符合考核的3596家北京央企信息,辑印成册分发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2024年已成功整建制疏解6家北京央企三级子公司,其中2家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15.关于“服务驻沧央企不到位”问题
一是市国资委制定走访计划,已走访了42家新设立央企子公司,做好服务保障。二是多方面收集企业发展诉求,已收集11项,推送到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目前已全部解决。三是已建立新设立央企质效统计表,按季度更新,持续关注企业运行情况。
(八)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16.关于“党委对监管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严”问题
一是组织监管企业开展了2024年党建工作自查,重点对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督导监管企业“一把手”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结合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滋生根源,督促问题单位补齐制度短板,完善管理机制。四是强化日常监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质量的通知》(沧国资字〔2024〕46号)和《2024年财会监督工作计划》,进一步建立完善财务报表质量管控制度,不断夯实财务监督工作。五是督导监管企业落实了2024年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和内控体系建设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工作,督促企业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
(九)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方面
17.关于“预算管理不科学”问题
一是通过财务报表掌握监管企业经营情况,根据企业年度盈利情况和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等合理测算预算收入,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管理。二是为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率,经协调市财政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要求监管企业采取上半年预缴,下半年清算方式上缴。
18.关于“支出管理不严格,资金绩效低”问题
2024年8月30日印发了《沧州市国资委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沧国资字〔2024〕100号),废止了《沧州市人民政府国资委中介机构报告初稿研询工作制度》(沧国资字〔2015〕81号),不再聘请专家对报告进行研询。
19.关于“违规额外列支费用”问题
市国资委已将单位签订物业合同重新审核、修订,严格按合同内容报销。
(十)基层党建和干部选任工作存在不足方面
20.关于“基层党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一是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自查整改,向系统各单位印发了2024年党建工作自查的通知,组织各企业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推动企业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整改提升。二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系统企业分别于2024年7月30日开展了党务工作者培训、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开展了党组织书记培训,2024年9月5日组织开展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填写专题推进会。
21.关于“党建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督导保安公司和螺旋钢管集团支部党组织针对存在问题做出情况说明,并指导企业按照程序和要求完成整改。2024年国资委党委系统各级党组织处分党员12名。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开展了系统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三是强化星级党支部建设,完成了系统申报的2024年度五星级党支部的评定工作,共评定五星党支部25个,同时撤销五星级党支部5个。四是加强党务云平台的规范使用,促进党务云平台与传统党建工作融合,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以此为抓手,推动系统基层党组织全面提升、全面进步。
22.关于“干部选任工作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2024年四级联考招录了四名公务员,遴选两名公务员,现均已正式上岗。二是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调整职务职级,巡察反馈意见后晋升了1名四级调研员、6名一级主任科员、2名副科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正职,干事创业积极性充分激发。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是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不断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后续工作。 市国资委将不断压实领导责任,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举一反三、深挖细查,发扬“钉钉子”精神,定期开展“回头看”,锲而不舍、一抓到底,加强考核评估和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是完善机制建设,扩大整改成果。 要坚持不懈从根本上找原因、明责任、查对策,着力构建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既注重制度落实,对集中整改期间制定的系列文件加大执行力度,严格督促落实;又注重长效机制建设,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查堵漏洞、补齐短板,推动由“治标”向“治本”深化,通过解决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确保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7-2079393;邮政信箱: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路22号(邮编:061000);电子邮箱:czsgzw939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