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沧州市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一、献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张鹏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3年6月23日,张鹏在处理两车追尾交通事故中,违规收受保险查勘员给予的现金500元。 2023年8月24日,张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二级主办仪德敏、群众工作中心二级主办赵茂勇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3年4月6日,仪德敏、赵茂勇2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消费1760元。2023年6月16日,仪德敏、赵茂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泊头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二中队队长马建杰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3年4月30日(五一假期),马建杰违规驾驶单位公车与亲属、同事外出游玩。2023年6月24日,马建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渤海新区黄骅市羊二庄镇党政办主任张振峰等4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3年1月17日,张振峰和羊二庄镇民政所所长张海峰、党建办主任韩政猛、环保所所长李晓东4人在工作日中午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23年3月23日,张振峰、张海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韩政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晓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4起案例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严肃查处和通报这些问题,就是要提醒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严守纪法红线,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既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又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带头树立新风。
中秋、国庆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纠治“四风”的规律特点和工作要求,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强化监督执纪,持续净化节日风气,营造清廉过节的浓厚氛围。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紧盯隐形变异和风腐一体现象,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对节日“四风”问题彻查严处,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严的强烈信号,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沧州美好篇章提供坚强作风保障。